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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月26日 星期一

「帶看費」亂象糾紛多! 恐轉嫁購屋者


假日也要勤跑客戶頻看房,房仲帶看超拼,因為有的房子得收帶看費,每去1間就得被剝皮1次,只好更拼命。
看代收費這一兩年興起,某些社區規定,看房得收50到1000元不等的費用,名義是要清潔管理跟電梯電費,但房仲抱怨有時不見得收得到收據,甚至收據上寫的還不一定是帶看費,桃園還有1位陳姓房仲就亮出自己收到的帶看費收據上,竟然寫的是停車費。
不只房仲抱怨,這位黃姓屋主也透露曾遇到帶看費糾紛,還有屋主表示,常常遇到因為社區要收帶看費,導致房仲減少帶看等狀況,降低房屋成交機率,帶看費爭議大,不過對此也有其他人持反對意見,認為社區管理還是有必要性。
不過國稅局表示,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,屬「銷售勞務」代價,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,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,否則會涉及逃漏稅,只是舉報帶看費糾紛很多,到底費用該歸屋主還是房仲,或是會不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,因此墊高房價,恐怕又成了另一大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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